各监理企业:
为推动监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理企业服务质量,规范工程监理活动,根据《济南市加强工程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十六条措施(试行)》有关规定,拟组织开展2024年度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等级评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程监理企业和注册地非济南市在济有监理房屋建筑项目的工程监理企业。
二、申报条件
各企业根据《济南市加强工程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十六条措施(试行)》《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等级自评申报表》(见附件1)规定的条件,进行自评后确定申报等级。
三、申报材料
申报的材料为2023年全年的业绩材料。
(一)填报《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等级自评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三)企业业绩材料(1500字左右);
(四)《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等级自评申报表》中所有需要证明的资料原件PDF格式版;
(五)企业填报《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四、评审程序
(一)提交材料。2024年2月6日前,监理企业将申报表、承诺书、业绩证明等申报材料报送至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邮箱(各单位仅报送电子版材料,主要采用现场核查和电子版材料审查相结合的评审方式)。
(二)形式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对监理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提交专家进行评价。
(三)专家评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对监理企业的申报资料和现场情况进行评审,推荐监理企业等级评定名单。
(四)网上公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专家推荐的监理企业等级评定名单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后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坚持“专家评审、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推荐、评审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核实弄虚作假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曝光,参照D级企业进行管理。
(三)参与评选活动的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专家,应秉公办事,严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与申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专家应自行回避,未按规定回避的,公示期内,应对涉及企业重新评审。
联系人:张洪霞、刘茂楠,电话:51705641、51705661,邮箱:jnjlhc2023@163.com。
附件:1.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差异化监管等级自评申报表.docx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6日